断指工人两年后讨回6万元赔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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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8日05:17 浙江日报 | |
本报讯(通讯员 胡珊 徐瑞钦)宁波市镇海区一名务工者就工伤与企业达成赔偿协议后,企业却因经营不善被工商部门注销了。就在该务工者索赔无门之时,镇海区法院帮其找到了该企业的4名合伙人,讨回了工伤补偿金。 宁波镇海某制品厂原系由林某等4人合伙开办的企业。2002年7月,该企业招进了务工者胡某。2004年4月,胡某的右手食指、中指、无名指在工作过程中不慎被锯断。2005年3 经审理,法院认为,胡某工伤后与制品厂自愿达成的赔偿协议合法有效。制品厂是合伙企业,企业被注销,已无法清偿胡某的赔偿款,故应由该4名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支付伤者工伤补偿金、工资6万余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