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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有责任教育好农民工子女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8日05:34 中国青年报

  刘芳

  最近几天,记者因为采访需要,接触到许多来北京上学的农村孩子,他们聚拢在一起侃侃而谈,普通话讲得很棒。

  农民工子女到城市上学,一是怕别人歧视,二是怕负担不起各种费用。然而昔日为
孩子择校犯愁的农民工,不少还是选择了带他们进城。“择城热”给城市的学校带来压力,也导致了教育资源的紧张。大量农民工在城乡之间流动就业的现象在我国将长期存在,这是昨天刚刚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中提到的。更多的农村孩子可能会涌入城市,城市应该在教育资源配置方面早做准备。

  该《意见》第二十一条规定:保障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输入地政府要承担起农民工同住子女义务教育的责任,将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当地教育发展规划,列入教育经费预算,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接收农民工子女入学,并按照实际在校人数拨付学校公用经费。城市公办学校对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要与当地学生在收费、管理等方面同等对待,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向农民工子女加收借读费及其他任何费用。输入地政府对委托承担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要在办学经费、师资培训等方面给予支持和指导,提高办学质量。输出地政府要解决好农民工托留在农村子女的教育问题。

  有了这一条,“择城热”可能更热,能讲一口流利的普通话的农村孩子也会更多。农民工子女能提早享受到现代文明的成果,这对他们一生的影响是极其深远的,对推进社会的进步也是有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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