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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工资上调应体现民意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8日06:05 江南时报

  国家发改委主任马凯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06年会”上表示,为推动经济增长转向消费驱动,要致力于提高民众收入,特别是要提高低收入阶层收入。“当然,公务员的工资、企业职工的工资,都要有新的增长。”

  西方国家通常会把公务员工资的水平当做社会薪酬水平的标尺,那么我们应该通过什么来保证这个标尺的公平?

  相对而言,提高公务员工资,对政府来说很容易,但容易未必正确。是否正确,只有民众能做判断。要上调公务员工资,政府就得给出可信的理由,让民众相信决策的合理性。

  政府现在给出的主要理由是:

公务员工资偏低。

  从1985年到2003年,国家曾对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进行过8次调整,此后就再未对公务员统一调整过工资。有关部门统计,2003年全国公务员年平均工资为15487元,而几乎同时期的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均工资为16024元。但这些数据的可信度令人怀疑。

  近年来,民众报考公务员的热情愈发高涨,已经可以用“狂热”二字来形容。这说明在人们眼里,公务员绝对属于高收入行业。统计数字之所以低估公务员的收入,很可能因为它所统计的只是名义工资,而非其实际收入。

  在目前的公务员收入结构中,名义工资以外的收入可谓名目繁多。比如,公务员普遍享受比较丰厚的住房、汽车、医疗、退休保障等福利。如果算上因为权力缺乏监督而获得的“权力租金”,则其收入更是高得惊人。

  另一方面,公务员收入问题涉及很多复杂因素。首先是地域差异。在某些地区,公务员也会被拖欠工资。而在有些地方,特别是沿海发达地区,公务员收入却相当高。同时,由于财政体系不健全,在一个政府的不同部门,公务员实际收入可能相差数倍。

  因此,当政府准备提高公务员工资的时候,首先要对全国公务员工资的真实状况进行完整的调查、统计、分析,让公众了解公务员们的实际收入究竟是多少,在各行业中居于何种水平。除非公务员实际收入确实处于低水平,否则没有上调必要。

  重要的仍然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有些地区存在公务员工资拖欠的问题,这无论如何都是不恰当的。但如何从财政上解决这个问题?又比如,全国所有教师——尤其是农村的教师,能否纳入公务员系列,由较高一级政府承担其工资,并大幅提高其工资待遇?

  解决诸如此类的问题,是比简单地上调工资更重要的事情。笼统地讲“提高公务员工资”,无助于实现公务员内部的收入公平,只会使不合理的结构更加畸形。

  当然,所有这些政策调整,都需经过合理的立法程序。公务员的工资来自民众,他们自己又拥有一定掌管、支配金钱的权力。因此,由公务员自己决定上调自己的工资,存在严重的利益冲突。

  合理的做法是,关于公务员工资的一切立法与决策,均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研究、立法或决策。而且,当届政府推动的公务员工资上调方案,原则上只能到下届政府上任后生效,以避免本届政府自己给自己涨工资的嫌疑。

  把公务员工资建立在公众民意的基础上,哪怕真的很高,公众也能够接受。

  《江南时报》(2006年03月28日第十七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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