旱井也“冒水”结冰滑伤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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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8日08:12 南京晨报 | |
晨报讯 旱井也能冒水,结成的冰还滑伤了骑车人,这一下,伤者要找旱井的主人买单了。 窨井旁冰上滑倒摔骨折 2004年12月25日清晨7时40分许,30多岁的市民何先生骑摩托车去上班,行至浦口区 对簿公堂时,窨井的主人———电信部门感到纳闷:这是一口旱井,里面是地下电缆管道,事发时正常使用,没有施工,没有水源,这水又从何而来?电信部门认为,何先生的受伤是因路面结冰自己驾驶不慎所致,并没有碰到窨井,且他是在上班途中摔伤,应该找自己的单位做工伤处理。 还原现场:自然气候所致 法官还原现场进行了调查。来自气象部门的数据证明,2004年12月23、24日两日连续阴雨,25日最低气温 2.8℃。何先生摔倒处的路左侧有一窨井,该窨井是一口通讯电缆窨井,地势较低,井盖完好。根据“水往低处流”的道理,高处的地下水从窨井盖的一小洞口溢出,因气温较低形成部分地块结冰。 判决:窨井无错,驳回 浦口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因事发前两日天阴下雨路面积水结冰,何先生骑车避让不及滑倒摔伤,事发后交警部门认为:此事故系何先生驾车观察不力处理不当所致,无肇事相对方,故未作出事故责任认定。且经调查,道路上部分地块结冰,系自然气候所致,电信部门无过错。交警部门在何先生所书写的“事实经过”上签字证实其已报了案,不是道路事故责任认定书,何先生以此来作为索赔的依据,理由不充分,故驳回了他的诉讼请求。 作者:军勇 国强 束宇/来源:南京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