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员职业化值得借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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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8日08:34 法制日报 | |
今日快评 杨维立 据《法制日报》报道,发展市场经济“敢为人先”的温州人,在司法行政工作中也善于创新:领全国之先。该市人民调解工作中出现的一批职业调解员,在社会稳定“第一道 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城乡各地各类民事、经济纠纷剧增,人民调解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也越来越多。在这种情况下,温州推出发展“职业调解员”的应对之策,体现了调解专业化的趋向,是细化调解专攻方向的务实之举。 按照我国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人民调解员调处矛盾纠纷时不得收费。以前人民调解员是“白忙官”,不但没有报酬,有时候反而要自掏腰包,贴进通讯费、交通费,难以体现权利与义务的对等,制约了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由于人民调解员大多是兼职的,他们有自己的本职工作,因此,调解时间难以保证,精力难以集中,加之,调解能力参差不齐,影响了调解的及时性和成功率。 温州市发展职业调解员,可以在全社会范围内多中选好、好中选优,保证了人民调解员的素质和工作时间;支付适当的报酬为调解员解除了后顾之忧,并提供了利益驱动力,调动了调解员的积极性;通过责、权、利挂钩,明确目标和责任,促使职业调解员既有动力,也有压力,尽心尽职地工作;同时,由于择优聘用的职业调解员具备专业特长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调解水平相对较高,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人民调解员职业化不仅是调解方式和制度的与时俱进,还有利于“大调解”格局的早日形成,有效推动平安建设的深入开展,值得各地借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