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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意见4769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8日08:34 法制日报

  本报北京3月27日讯 记者郭晓宇 劳动合同法草案自3月20日向社会全文公布征求意见以来,在社会上引起热烈反响。截至27日上午8时,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共收到各界群众意见4769件。

  据介绍,劳动合同法草案征求意见得到各界群众积极响应,纷纷通过网络、报刊等媒体和来信提出意见和建议。3月20日晚上9时,中国人大网全文公布了劳动合同法草案及说
明等文件,9时32分中国人大网就收到了第一条意见。

  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绝大部分意见是通过网络媒体收到的,劳动合同法草案的主要条款都涉及到了,对一些条款既有赞成的,也有反对的,更多的是提出修改和完善的意见与建议。

  这些意见主要集中在扩大

劳动合同法草案适用范围、禁止用人单位利用企业规章制度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对劳动合同短期化现象作出针对性规定、劳动合同应体现同工同酬以及众多劳动者关注的工资和
社会保险
、经济补偿金、试用期、劳动力派遣问题等八个方面的内容。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劳动合同法草案公布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重大举措。法工委将与有关部门一起认真研究收到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希望各方面继续提出意见和建议,集思广益,使制定的劳动合同法更符合实际,更好地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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