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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罚款也包月你听说过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8日08:48 东方网

  云南马龙县交警大队对私自改装、加高车厢的超载车辆每个月处罚一次,超载车辆有了这张罚款单,在本月内将通行无阻,不再追罚。这张罚款单也因此被驾驶员们称为改装车辆的“包月卡”。(3月27日生活新报)

  公交车有月票,宽带上网有包月,手机话费有包月,然而超载罚款也包月你听说过吗?将执法弄出了“执罚”,只要罚款到手,执法人员掉头就走,对违规违法行为的查处“
戛然而止”的情形,我们并没少见。比如卫生执法部门对街头脏乱差的大排档就常带是这样“执罚”的,比如环保执法部门对污染企业也常带是这样“执罚”的。但这种“执罚”代替执法,至少还是心照不宣或者说是不能宣不敢宣的。而马龙县交警大队不但把执法变成“执罚”并且将“执罚”“制度化”,确乎是闻所未闻,破了天荒。正因如此,才更令人惊诧,发人深省。

  为什么要查处

超载车辆,罚款是为了什么,罚款之后又该怎么做?这些道理连平民百姓都知道,交警大队又如何会不懂?之所以一清二楚仍要南辕北辙,说穿了就是利令智昏。“执罚”“制度化”之后,于交警大队而言,无须再每月上路“执罚”敛钱,轻轻松松就搞定了固定财源,“小金库”不必再愁无米下锅;于车主而言,一次性“买断”了一个月的“超载权”,则可以有恃无恐地超载上路了。记者采访时曾问司机,私自加高车厢会不会被交警拦截?司机坦然笑答“不怕,我有‘包月卡’”。记者搭乘的超载车大摇大摆驶过交警大队门口,果然一路绿灯。一个“包月卡”给交警大队和车主带来了“双赢”,然而“双赢”的后面,乃是新闻所披露的国道不堪重负的千孔百疮。而依我看来,“包月超载”碾压的不仅是千孔百疮的国道,还有法律法规的尊严。

  “X个部门管不住一个X X”的现象,早已屡见不鲜。有议论将此归咎于监管主体不明、监管职责不清的多头监管。然而马龙的怪事又告诉我们,所谓“管不住”,其实还有更深层次的原因。比如超载由交警管,绝无“多头”一说,但是马龙交警大队又管得如何?马龙的怪事恰是说明,捉老鼠必得真猫。如果公权被“私化”,被用来“寻租”、“设租”,这样的以权谋私,乃是猫已不猫。而猫已不猫还在充猫,岂不是比没猫还糟!


作者:奚旭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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