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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率先建立城乡统筹就业制度 3年转移农村劳力15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8日09:20 南方日报

  本报讯(记者/刘茜实习生/赖良青通讯员/张详)我省已率先在全国建立城乡统筹就业制度,珠三角各市已初步建立了城乡统一的就业管理制度和就业服务体系,有力地促进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三年来,全省150多万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就业。这是笔者在昨日召开的全省就业工作座谈会上获悉的。

  2003年以来,省委、省政府把促进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就业摆上突出位置,
明确提出“实行城乡统筹就业方针,加快建立城乡并重的就业制度和劳动力市场”。各地劳动部门以消除体制障碍,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为突破口,积极探索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广州、深圳、肇庆、佛山、江门、中山、珠海等市和佛山市顺德、南海区出台了城乡统筹就业相关政策。

  为提高农村劳动力的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我省率先实施百万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该工程从去年实施以来,免费培训农村贫困家庭子女10.5万人,有9.8万人实现就业。从2002年起省财政共安排2.1亿元资金实施智力扶贫工程,资助两万名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入读技工学校。首届5000名智力扶贫对象已毕业就业,实现了“培训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户”的目标。

  据悉,“

十一五”期间,我省需转移农村劳动力约400万人,2010年非农就业比重将达到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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