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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人才引进可先入户后就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8日09:21 南方日报

  中山人才引进可先入户后就业

  博士生择业期间每月给予2000元生活补贴

  本报讯(记者/陈雪芬)愿意到中山工作而暂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本科生,可以先入户后就业;每年由中山市财政拨出专项资金用于引进人才,其中高层次人才最高可享受30万元
安家补贴。昨天,中山市人事局召开新闻通报会,对最新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快人才引进工作的意见》作了详细介绍。据了解,今后,中山的人才准入条件和人才环境将大为放宽。

  为吸引更多的人才落户中山,有关部门将对愿意到中山工作而暂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实行“先入户,后就业”办法,直接办理接收手续,户口迁入市人才交流管理中心的人才集体户。落实工作单位后,其户口迁入单位集体户口或单位所属镇区的人才公共户。如果当事人在中山有直系亲属或房产的,也可以入中山家庭户口。

  今年起,中山将每年拨出专款设立中山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和设立博士后工作专项经费。按照有关规定,博士研究生来中山择业的,择业期间给予其每月2000元生活补贴,补贴期不超过6个月;新调入中山落户就业并与用人单位签订

劳动合同5年以上的高层次人才可享受安家补贴,分为10万元、15万元、20万元和30万元共4个等级,其中最高是两院院士;新调入以及受聘到中山工作的高层次人才,3年内可享受工资外津贴,每月从1000元至3000元不等;企业新引进副高级职称和硕士研究生在单位工作期间,3年内可享受每月150元工资外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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