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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界定"买断工龄补偿款"不属夫妻共同财产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8日09:29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3月28日电 据北京晨报报道,企业支付给员工“买断工龄”的货币是否属于夫妻共有财产?昨天,北京市宣武区法院审结了一起要求对“买断工龄”补偿款进行分割的离婚案,首次对“买断工龄”的性质作出了界定。

  报道称,汪先生与常女士于1993年8月登记结婚。去年,汪先生与常女士两人先后办理了买断工龄手续,汪先生领取了6.4万元补偿款,常女士领取了2万元补偿款。近日,汪先
生起诉要求离婚,常女士要求分割丈夫名下的买断工龄补偿款。

  法院认为,“买断工龄”是建立在国企员工“终身制”,且

医疗保险
养老保险
等基本社会保障制度尚未建立的基础上企业支付给员工的经济补偿金,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畴。(武新 萧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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