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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五名未成年人参与立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8日09:43 南方新闻网

  招五名未成年人参与立法

  任务:参与起草《广东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

  本报讯(记者龙科通讯员王茜)昨天,《广东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下简称《条例》)起草小组对外开通了征求意见网站(www.gdcyl.Org/yfqsnfz),向社会公开招募5名品
学兼优的12-18岁未成年人参与《条例》的起草工作。

  《条例》立法项目纳入了省人大“十一五”立法规划,同时也是今年省人大重点立法项目之一。起草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团省委副书记王晓说,公开招聘未成年人参与《条例》起草,是要让未成年人亲自参与到这部关系他们切身利益的法规制度中来。按计划,明年1月省人大常委会将对《条例》草案进行第一次审议。

  未成年人犯罪快速上升

  近年来,我省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和比例呈快速上升趋势,出现了暴力型犯罪突出、外来流浪闲散未成年人犯罪占多数、犯罪年龄低龄化、犯罪手段成人化、犯罪方法智能化等新特点和新变化。据统计,2005年我省法院判决的未成年犯是8666人,比2004年增长20.34%,比2003年增长40.75%。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早在1999年就通过施行,但我省一直没有出台配套的地方性法规。随着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不断出现新情况、新问题,预防工作的一些方面无法可依,亟须制定地方性法规来填补这一空白。

  开门立法让未成年人参与

  在《条例》制定过程中,起草小组充分尊重未成年人的意见。据悉,除了公开招聘5名未成年人参与《条例》起草小组,让未成年人亲自参与法规的制定之外,起草小组还将召集各个年龄段的未成年人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同时深入未成年犯管教所和未成年犯劳教所,征求未成年犯和未成年劳教人员意见。

  报名方式

  凡符合条件者可网上报名,也可以打热线电话咨询,号码是020-87673133,联系人:王兵,邮寄地址:广东省越秀区寺贝通津1号大院团广东省委社区与权益部,邮编:510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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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禁开除未成年学生

  条例初稿强调解决广东实际问题

  本报讯目前,《广东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的起草工作正在有条不紊进行,已经拟出了《条例》的初稿,初稿当中对于当前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一些主要问题作出了规定。

  《条例》起草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团省委副书记王晓表示,制定《条例》将突出广东特色,所解决的一定要是广东的实际问题。

  如针对目前学校教育普遍缺乏对后进生和差生的关怀和帮助,轻则罚款,重则劝退,动辄开除等问题,容易导致部分学生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条例》草案规定:学校要关心和帮助后进学生,严禁中小学校开除或以劝退等方式变相开除未成年学生,并对开除和退学学生达到一定比例的,规定了相应的惩戒措施。

  《条例》草案还规定: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公安司法机关对于未成年人应当尽量避免羁押。羁押场所应当与羁押成年人的场所分开,并对未成年人提供特殊保护。另外,目前未成年犯改造教育工作比较薄弱,未成年犯教育未纳入九年义务教育计划,义务教育师资力量明显不足,《条例》草案因此规定:将未成年人犯的教育纳入国民九年义务教育系列,从场地、师资、经费等方面保证其继续接受义务教育,并免费提供职业技术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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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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