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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禁区将扩大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8日09:52 南方新闻网

  烟花爆竹禁区将扩大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国强透露,番禺、花都部分区域将被列入禁放范围

  2006广州两会·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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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方夷敏实习生曹飞跃)北京、上海已经放开对烟花爆竹的“禁放令”,广州今年是否修改法规宣布解禁?对此,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国强昨天表示,对烟花爆竹广州不但不会开禁,禁放范围反而还要扩大:番禺、花都等一些地区将被列入新的禁放区域。

  去年人代会期间,市人大代表提交议案,建议扩大番禺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范围,并修改《广州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郑国强介绍称,《广州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修正案(草案)》去年底已经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今年1月份,修正案已经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郑国强表示,法规修改后,撤市改区之后的花都、番禺将有部分地区也被纳入禁放烟花爆竹的范围。各县级市如有民意要求扩大“禁炮”范围的,可由县级市人民政府报本市人民政府提请本市人大常委会批准。

  郑国强说,政府继续实施“禁炮令”乃至扩大“禁炮”范围,是经过调研并广泛听取了民意。在有些烟花爆竹准放区,大部分市民都支持扩大禁放范围。他强调,法规修改后,“原来不准燃放的范围肯定不会开禁,相反,原来没禁的,根据各区要求,反而要禁,因此,目前禁放的范围实际上是扩大了”。

  广州是否会在社区设定专门的燃放区域给市民“解解馋”?对此,郑国强明确表示,市区属于禁放范围,不会设定专门燃放区域。但是,经过市政府批准的,像重大节庆活动的烟火晚会则是允许的。

  “政府继续实施‘禁炮令’乃至扩大‘禁炮’范围,是基于‘禁炮令’实施13年以来所取得的效果。至于这个政策合不合理,“让历史来检验。”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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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链接

  目前“禁炮”范围

  除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之外,花都区、番禺区、萝岗区以及从化市、增城市(以下简称县级市)以下区域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

  此外,南沙等市辖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范围的设定或者变更,由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批准。

  花都雅瑶镇以及三东路以南,106国道以西,107国道以东,新街河以北的范围内;

  番禺市桥河以北、东环路至西环路(市桥二桥至市桥三桥)的范围内;

  萝岗原属于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管辖的范围内;从化市街口城区的范围内;

  增城中心城区各居民委员会管理的范围内,城丰村、夏街村、西山村斋路自然村、萝岗石角新村,广汕公路雁塔大桥西至三联路口、荔城大道的范围内。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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