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企业裁员,报了工会又如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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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8日10:03 南方报业网 | |
劳动与社会保障部法制司副司长、《劳动合同法》(草案)起草人之一的芮立新近日做客人民网“强国论坛”时说,企业裁员50人以下可以单方面进行,而不需报工会说明(3月26日《京华时报》)。 我想,除了一些大公司,一个小点的企业是不可能同时有50名员工可裁的,也就是说,最终要到工会去说明的,都是大企业、大公司。再说,企业裁员,既然有了这么一条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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