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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屋管理 出招更硬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8日10:12 南方新闻网

  出租屋管理出招更硬

  针对信息反馈处理率不高等四大难题,深圳拟立法加大出租屋管理力度

  本报讯(记者丰雷)深圳落实出租屋管理1+7文件中,遭遇出租屋信息反馈处理率不高等难题,昨日,深圳市出租屋综管办主任戴宣宝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鉴于现行出租屋管
理法规已不适应当前形势发展的需要,深圳拟立法对出租屋实行刚性管理。

  据介绍,去年12月5日,深圳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出租屋管理服务的意见》,紧接着,深圳市维稳及综治委等部门发布了《出租屋综合管理信息通报反馈实施办法》、《出租屋暂住人口信息申报登记实施办法》等7个配套文件,使出租屋管理1+7政策规定更加完备。近两年来,深圳市按照“以房管人”的模式,改革并建立了新的出租屋管理体制,将“管房”与“管人”相结合,取得了一定成效。

  戴宣宝表示,在贯彻落实1+7文件过程中,遭遇一些难点问题,最难的就是推行出租屋管理长效机制,推行“旅业式”、“物业式”、“单位自管式”、“散居包片式”、“院区围合式”五种管理模式。除此之外,还有三大难题:出租屋信息反馈处理率不高,规定要求反馈率要达到80%以上,但是目前反馈率仅有40%;出租屋管理力量不够,按要求每200套间必须配备1名出租屋管理员,全市须配备至少13000名出租屋管理员,但是现在管理员才9000名,另外,出租屋管理力度还不够,缺少刚性。戴宣宝表示,下一步,将把长效机制建设的落脚点放在暂住人口的跟踪管理上。

  戴宣宝称,目前,各区都在研究补充出租屋管理员,鉴于现行出租屋管理法规已经不适应当前形势发展的需要,深圳市出租屋综管办将会同法制部门抓紧对有关法规作进一步修改,通过完善立法,明确出租屋综管部门的执法主体资格,强化出租屋业主和社会有关方面的法律责任,加大对违规违法租赁行为的处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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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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