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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报:争抢“新宪”拟制权将是苏游再斗导火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8日10:14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3月28日电民进党筹划已久的“大陆政策大辩论”已宣布停办,有评论称辩论会实质上是苏贞昌与游锡堃的“总统”候选人角力斗争,而被当作是“牺牲品”而宣布停办。未来两人争抢“新宪”拟制权将是再斗的导火线。

  据澳门《新华澳报》报道,“大陆政策大辩论”表面上看是“行政院”与党中央的协调配合不足,实质上是苏贞昌与游锡堃的“总统”候选人角力斗争,而被当作是“牺牲品
”而宣布停办。但另一个党内辩论──“新宪大辩论”,仍继续在紧锣密鼓筹划之中。而且具体操办的,仍是民进党政策会。由于研拟及提交“新宪文本”的权力,存在着“行政院”与党中央之争,故苏贞昌和游锡堃是否也将会就“新宪辩论会”问题再次“交手过招”,令到人们深感兴趣,并以“且看好戏”的心情拭目以待。

  文章说,“新宪文本”的研拟权有可能会成为苏贞昌与游锡堃新一轮权争的导火线甚至是“机会”,这是因为,在经2004年8月的“修宪”,将“修宪”的发动权移交给“立法院”,并须进行“公投”复决之后,对“宪法修正案”草案的拟制权,并未有配套法律予以明确规定,从而导致“行政院”和民进党“立院”党团都认为自己有权提出“宪法修正案”草案文本之故。

  实际上,按所谓“宪法”规定,“行政院”有权向“立法院”提出法律案。倘苏贞昌认为“宪法修正案”也是属于“法律案”,即“修宪”的法案文本,就应由“行政院”向“立法院”提出。──在2004年“总统”选举过程中,“新潮流系”酝酿由苏贞昌、蔡英文组成“蔬菜配”参加2008年“总统”选举,因而争取在当年“总统”选后支持苏贞昌出任“行政院长”,以便积累政绩时,就同时也酝酿将由苏贞昌以“行政院长”名义向“立法院”提出“宪法修正案”草案文本,为他的“政绩”加分。

  但另一方面,“宪法”也规定,“立法院”有议决法律案之职权,“立委”只要有30人以上联署,就可提出法律案。因此,由民进党中央政策会联系的党团,也认为自己有权提出“新宪”文本。倘是苏贞昌、游锡堃都认为自己享有“新宪”草案文本的拟制权的话,届时必又有一场惨烈争斗。

  文章说,在争夺2008年“总统”候选人提名权的过程中,谁能在推动“新宪”方面出力最大,效绩最显著,谁的得分就最高,谁就最能得到陈水扁的“加持”和党内初选的选票。因此,对争取问鼎2008都抱有强烈企图心的苏贞昌、游锡堃二人,当然不会放过这个颇为关键的机会。但以目前情况看,游锡堃已抢先了一步。因为他已声称,“新宪辩论”将继续推动。而民进党高层也透过媒体放出风声,谓负责幕僚作业的民进党政策会已经着手研拟“党版新宪案”的提出方式,9月提出民进党版“新宪案”。由此看来,民进党已藉其政策会抢占了拟研“新宪案”的先机。

  文章在最后指出,值得注意的是,游锡堃为了能在“修宪”一役“得分”,已经“避难趋易”,从过去的“不排除”将触及敏感的“主权”、“领土”、“国号”等议题,改口调整为尊重党团版本,不碰“国号”等“主权”议题,以图诱使蓝军“立委”接受“新宪案”,使之能顺利跨过高“门坎”,从而使自己“得分”。但是,这就势必与陈水扁日前借着向杨苏棣强调只有“三不”,而否认有“两不”,为日后进行推动“扁版”的“两国论”──“一边一国论”入“宪”埋下伏线的战略意图,发生冲突。因此,苏贞昌与游锡堃之争的“好戏”还在后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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