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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港达成协议避免双重征税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8日10:26 大洋网-广州日报

  据新华社电香港特区政府税务局与国家税务总局草拟的避免双重征税安排,有望在2007~2008财政年度实施。这将有助吸引海外投资者,打击偷税及避税者。

  香港特区政府税务局局长刘麦懿明26日透露,香港与内地在本月中草签了《内地与香港全面避免双重征税的安排》。她称,以往两地政府主要着眼于直接税方面,这次“安排”则更全面,尤其是在以往不明朗的范畴上,如香港居民在内地工作缴税,股息、利息及专

利权使用等间接投资的缴税。“安排”将明确,在什么情况下哪方有征税权,厘清个人或企业的税务责任,从而避免双重征税或者双重不征税。这对于在内地的香港打工者或投资者,以及内地在香港的投资者均会提供更全面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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