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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营销员有望领养老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8日10:42 红网-三湘都市报

  全省有1.2万名保险营销员将有望领取养老金,这是记者今日从新华人寿获知的消息。保险业内人士认为,此举将改善保险营销员的尴尬地位。

  “营销员地位不如农民工”

  目前,我省共有保险营销员6万多人,他们都不算保险公司的正式员工,没有底薪或

者底薪很少,更谈不上“三险一金”的保障,惟一的收入来源就是靠卖保单。加上各保险公司正处发展的初级阶段,普遍采取“重业绩,轻管理”的粗放式经营方式,争夺市场。一些保险营销人员为追求短期利益,屡有误导、欺骗消费者的事情发生。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专家郝演苏教授日前指出,改革营销员制度是当务之急:“目前全国有147万保险营销员,但这样一个与投保人直接接触的庞大队伍居然没有任何保障和福利,更没有话语权,其地位还不如农民工。”他认为要改革营销员制度,必须允许一部分优秀的营销员由“临时工”转为“正式工”,跟保险公司员工享受一样的待遇和福利。

  省内资深保险人谭邦永断言“要想从根本上解决保险业的形象问题,就必须解决包括营销员养老在内的一系列法律地位和制度设计问题。”

  湖南新华欲“破冰”

  新华人寿湖南分公司相关负责人卢志雄透露,该公司正在启动推行“个人业务人员补充养老计划纲要”,其中明确了营销员的福利保障待遇,对营销员补充养老金也做出了明确规定:正式及以上职级人员可享受补充养老计划,每个季度末按自然季计提。养老金具体分两部分计提:一部分为公司计提部分,另一部分为个人等额计提部分。在业务人员离职并办妥相关手续后,可按相应规定申请领取在职期间计提的补充养老金。一个普通保险营销员工作30年退休,可一次性领取养老金10多万元,稍高级别的保险营销员可达到20多万、30多万元,但前提是依法合规诚信经营。

  本报记者 颜海均 实习生 谭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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