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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700余万说是送了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8日11:02 红网-三湘都市报

  据新华社沈阳3月27日电(王欢范春生)国企“贪官”挪用公款91万元,诈骗700余万元、美金3000元。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以诈骗罪、挪用公款罪,判处沈阳市一国企财务处长李岿峰无期徒刑。滑稽的是,这位“贪官”却不说出那700多万元的去向。

  今年38岁的李岿峰在担任沈阳市望湖金属材料交易中心财务处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于2004年9月28日私自将沈阳汽车置换中心还给本单位的40万元人民币存入其个人账户内

。而在2002年8月、12月,李岿峰骗取本单位卖地需要缴纳的税款共计51万多元,存入个人账户内供自己使用。

  检察机关还指控,李岿峰还以炒股票高额回报为诱饵,于1996年至2005年间,先后骗取多名被害人的信任,共骗取人民币700余万元,美金3000元。去年12月19日,检察机关以挪用公款罪、诈骗罪对李岿峰提起公诉。

  今年初,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在法庭上,当法官再一次追问:“诈骗的700多万元哪里去了?”李岿峰说:“我只是借钱投资炒股,那700多万元我给了一个人!”但他始终拒绝说出这个“神秘人”的身份,“那700多万元我给了一个人,但我不能说他是谁……要是能说,我早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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