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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老板“扣证”外来工持假证“隐身”务工引关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8日11:57 大华网

  本报讯(记者林子海林鹏)明知使用假身份证会受到有关部门处罚,但一些外地打工者却“乐此不疲”使用假证“隐身”务工。这一存在于外来工群体中的现象应引起有关部门的关注。

  近日,记者接到了这样一个咨询电话:一个刚刚来汕打工的江西籍民工阿雄询问使用假身份证若被有关部门查获会受到怎样的惩处。面对这样一个问题,记者一下子也愣住了

,为什么务工要使用假证,这其中有什么原因呢?在记者的再三追问下,支支吾吾的阿雄最终说明了相关情况。原来,因为一些中小企业有扣压员工身份证的“习惯”,一些民工怕辞工时难以拿回身份证,于是就花数十元做了假身份证进厂上班,阿雄的老乡中有个别打工经验丰富者身上还存放着数张不同省籍的身份证应急。上周,阿雄到澄海一企业见工,老板就让他4月初上班时要上缴身份证。老乡们遂让他赶快拍照后“制作”一份假证“交差”,以免丢了一份工作。但高中毕业知道持假证违法的阿雄却犯愁,究竟该不该像老乡们一样办份假证呢,思忖再三,他拨通报料电话“问计”。

  国家劳动部门三令五申要求用人单位不准扣压打工者的身份证吗,为什么还有企业对此置若罔闻?记者就此走访了一些企业经营者。一玩具加工企业的经营者蔡先生说出了同行们不得已扣证的苦衷。原来,现在招工相对困难,当企业好不容易将一名生手培养成熟练的生产工人时,他却跳槽而去,严重影响了企业的生产进程。为尽量减少类似影响生产的现象发生,企业经营者不得不采取此下策来牵制员工,这实际上也是一种无奈之举。

  外来工用“假证”隐身打工的行为实际上对自己是“弊端”多多。我市法律界人士谢先生指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17条规定,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公安机关对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和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行为人,可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或10日以下拘留。

  另外,使用假身份证就业一旦工作过程中发生劳动资纠纷,持假证者要维权更加困难,利益可能严重受损。一业内人士介绍,使用假证务工有如下几大风险:离职时无法办理退保或转保手续;因工受伤或患职业病时无法享有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可以外来工入职时提供虚假资料为由将其一炒了之,等等。所以,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外来工应杜绝使用假身份证就业。

  (责任编辑:郑宇晖、蔡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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