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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官移植有“法”管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8日14:02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实行准入制度

  禁止买卖交易

  需经伦理论证

  经过较长时间酝酿,昨天,国家卫生部正式发布了《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暂行规定》,这使得我国长时期处于“法律空白”的器官移植技术终于“有法可依”。

  该项旨在规范和加强人体器官移植技术的法规,一经发布,立即引起人们的高度关注,按照该项新法规规定,从今年的7月1日起,在我国器官移植技术将实行准入,无论是医疗机构还是开展该技术的医生,都必须获得批准才能涉足器官移植领域,此外,该法规还明确了人体器官在中国不得买卖。

  □记者王芷荭

  相关规定

  器官移植实行准入

  目前我国器官移植范围涉及角膜、肾、肝等。《规定》要求,医疗机构开展人体器官移植技术,必须经过审核批准后才能开展。申请办理器官移植相应业务的医院,原则上应为三级甲等医院。此外,开展器官移植技术的医院,必须有具备人体器官移植临床技术、临床应用能力的本院在职执业医师、专业技术人员及相适应的设备和设施等。

  存活率不达标取消移植资格

  按照规定,不具备开展器官移植技术条件的医院,将不得开展该项业务。医院获准开展该业务,也不意味着从此获得了“特通证”,按照国家卫生部的规定,如果医院在开展器官移植技术过程中,患者的平均长期存活率达不到相关要求,将被取消其开展器官移植的资格。

  移植前先要经过伦理论证

  按照国家规定,医院开展器官移植前,必须成立伦理委员会,每一例器官移植手术,在实施前,必须先提交伦理委员会的充分讨论,并说明人体器官的来源合法性及配型情况,经同意后方可为患者实施器官移植。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医学伦理学原则的,不得开展器官移植。

  人体器官不得买卖

  我们经常可以看到一些隐蔽地方写着“卖肾”、“卖肝”等字样。多年来,国家也始终没有法律条文对人体器官买卖进行规定,新规定则首次明确提出,人体器官不得买卖;医疗机构临床用于移植的器官必须经捐赠者书面同意;捐赠者有权在器官移植前拒绝捐赠器官。

  内容解读

  器官移植现状如何?

  【管理无序四处开花、亟待提高门槛】

  据了解,器官移植手术,早在1981年,郑州市三院在我省率先开展了肾移植手术。25年来,该院仅此一项器官移植手术,就多达1200余例。目前,仅郑州开展肾移植手术的医院就超过10家。多年来,由于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约束,我省器官移植管理不够有序,开展器官移植的医院遍地开花,迅速增多。

  郑州市三院泌尿外科专家赵兴华说,器官移植手术的开展,在河南省亟须建立准入制度,提高涉足这一医学领域的门槛。他还认为,器官移植技术推行准入制度,可以把技术和人才集中到少数几家技术条件好的医院,一方面有利于为患者提供更规范的医疗服务;同时,供求集中也最大程度地减少了器官源的浪费。和开展器官移植手术的医院迅速增多的现状相比,我省和全国其他省份一样,都饱受器官供体不足的困扰。据统计,我省近1亿人口中,每年有近1万人需要做器官移植手术,这个数字累计到现在,约有10多万人,但器官供体却异常匮乏。以郑州市三院为例,在这里住院的患者在等待肾移植时,少的要等三个月到半年,长的要等上一到两年。

  准入如何操作制定?

  【省卫生厅有关人士称正在酝酿制定细节】

  据河南省卫生厅医政处副处长田常俊介绍,面对器官移植技术的飞速发展,大多数医院在开展器官移植技术时,并没有按要求经过卫生厅的批准。对这一特殊的医疗技术进行规范,由于国家没有大的政策,我省虽然经过多次讨论,却始终没有能建立相关规范。根据新法规,省卫生厅有关人士称近日将具体研究、制定出细节。

  移植仅局限“三甲”?

  【有关人士称该规定不符合我省医疗现状】

  据了解,目前我省已经开展肾移植等器官移植的医院多达数十所,其中相当多的移植大户是专业医院或者二级甲等医院,例如郑州市三院、郑州市七院等,针对国家卫生部关于“器官移植业务开展医院原则上应该是三级甲等医院”的规定,河南省卫生厅有关人士表示,武断推行这一规定,不符合我省的医疗现状,二级甲等医院或者专科医院,要开展器官移植技术,必须达到什么样的标准,还将于近日就这一内容,与国家卫生部进行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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