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吵架不能口无遮拦 高雄一民众因骂脏话被判赔5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8日15:04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3月28日电 吵架也不能口无遮拦,日前高雄市两大楼住户因为停车问题大吵一架,其中一人大骂脏话,被骂的一方不甘受辱,告上法庭,法院判决骂人的要赔五万元(新台币,下同)。

  据台湾媒体报道,判决书说,被告是一名庄姓男子,他因为停车问题和同一栋大楼的住户陈姓妇人吵架,庄男愤而大骂对方“贱女人、烂女人、下三滥”,吵架声惊动大楼管

理员出面阻止。

  被骂的妇人事后向法院提告,她说因为被骂之后,心情郁闷,因而罹患忧郁症,要求对方赔偿精神慰抚金160万。不过,法官认为虽然证人可以证实被告的确大骂脏话,但是原告是否因而罹患忧郁症,连医院也无法认定,因此求偿160万只判赔5万元。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