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将为全省农村派出所配置交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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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8日16:04 新华网 |
新华网南京3月28日电(记者王骏勇)记者从江苏省公安厅了解到,为缓解日益严峻的农村交通安全形势,最大限度压降农村道路交通事故,从4月1日起,江苏全省1241个农村派出所将全部新设交通警务室,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2005年,江苏农村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绝对数超过全省死亡数的半数以上。为此,江苏省公安厅在广泛调研基础上,决定在农村派出所设置交通警务室,并专门出台了《农村派 出所交通警务室工作规范》。作为县级公安机关派驻在派出所的交通管理机构,交通警务室将在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领导下,负责辖区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县级公安机关负责配备办公、执勤执法和个人防护装(设)备,所驻派出所负责行政管理,交巡警中队负责业务工作。交通警务室将负责组织开展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维护辖区农村道路及集镇道路交通秩序,指挥疏导交通,查纠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按照江苏省公安厅制定的标准,各地根据农村道路交通管理情况和辖区机动车辆数,配备交通警务室的人员和车辆。机动车低于2000辆的乡镇,配备1名专职或兼职交巡警、2名交通协管员和2辆巡逻摩托车。机动车超过2000辆的乡镇,配备1名以上专职交巡警、3名交通协管员、1辆巡逻汽车和1辆巡逻摩托车。机动车超过4000辆的乡镇,则配备2名以上专职交巡警、4名交通协管员、1辆巡逻汽车和2辆巡逻摩托车。(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