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以色列议会选举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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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8日16:11 新华网 |
新华网耶路撒冷3月28日电 背景资料:以色列议会选举制度 记者朱剑慧 以色列28日举行第17届议会选举。前进党、利库德集团、工党、沙斯党、变革党等31个政党将角逐议会全部120个席位。 以色列是议会制国家。议会是最高权力机构,拥有立法权,负责制定和修改国家法律,对政治问题表决,批准内阁成员的任命并监督政府工作,以及选举总统和议长。 以色列议会实行一院制。议员经普选产生,任期4年。新一届议会选举在上一届议会结束时,即在第4年的犹太教历8月的第三个星期二举行。议会也可以通过多数投票自行解散并要求提前举行选举。选举采取一人一票的间接选举方式进行,选民只将选票投给各自支持的政党,获得2%以上选票的政党则根据得票数按比例分配议席,议员人选由各政党候选名单上的先后顺序来决定。 通常情况下,在大选正式结果公布后一周内,总统将根据与议会各党派代表协商的结果,任命得票最多的政党的主席为总理,并授权其在42天内组建新一届政府。政府任期为4年。议会也可以通过不信任案提前解散政府。 以色列总理沙龙2005年11月21日正式退出利库德集团,组建新党“前进党”,并请求总统卡察夫宣布解散议会,为提前举行大选铺平道路。以色列议会当天晚上以压倒多数通过自行解散法案,这标志着第16届议会自行解散。 根据以色列法律,议会解散之后,沙龙将继续作为总理领导看守内阁,直至新一届议会和政府产生。卡察夫总统2005年12月8日颁布法令,宣布于2006年3月28日举行新一届议会选举。 沙龙2006年1月4日晚因中风昏迷后,以色列副总理兼工业贸易部长奥尔默特任代总理。随后,奥尔默特当选前进党临时主席,并被提名为该党总理候选人。(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