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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感”教育理应成为公民必修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9日00:11 大江网-江西日报

  张仲庆、冯歌阳等27位广州市政协委员向广州市政协十届四次会议提案,建议:将中华民族传统“孝道”纳入公民道德教育范畴,呼吁倡导“感动、感激、感恩”的“三感”教育。(见3月25日《广州日报》)

  看到这个提案,笔者脑海中不禁想起这样一些事:被重庆开县农民金有树救的19人中,有人说金有树救人是为了拿奖金;11年资助178名贫困孩子而家财散尽身患癌症的“爱心

大使”丛飞,在他生命垂危时,那些曾受他资助读完大学并有一定经济基础的人,没来看望他;17岁的山东嘉祥青年韩磊抢救落水者意外死亡,获救者却始终不肯露面提供证明等等。诸如此类的事情让人思索,为什么不断出现获救者、受恩者冷漠的面孔?感恩情结仿佛离人们越来越远,现在的人怎么了?

  我以为这是因为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发生了缺位与缺失。一个民族没有传统、没有精神是不行的,一个人也应怀有感动、感激、感恩之心。中华民族更具有优良的“三感”传统。“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恩欲报、怨欲忘、报怨短、报恩长”等经典词句,集中反映了古人对“三感”的认同和崇尚。有文字专家分析“恩”字结构,“恩”,从心、从因,因从口大,乃就其口而扩大之意,亦含有相赖相亲之意,心之所赖所亲者,彼此必有厚德至谊,这也反映了古人对人与人之间情谊的一种认同。

  感动、感激、感恩,是一个人对自己与他人、社会的关系的正确认识。台湾著名作家刘墉在他的一篇励志文章中,劝勉年轻人要心存一颗感恩戴德之心,永存感激之情。感动、感激、感恩,不仅是一种情感,更是一种人生境界的体现。人,离不开群体,惟有学会感动、感激、感恩,感谢生活,感谢父母,感谢一切给予过自己帮助的人,才会更加热爱生命,感动他人,收获成功与快乐,社会才能够和谐。

  知感动、感激、感恩,方能知进退,有道则阳,无道则暗。今天,我们要构建和谐社会,必须树立正确的荣辱观,让“感动、感激、感恩”成为公民重要的必修课。这,需要在营造舆论氛围上下功夫,在深入普及上下功夫,需要你我他的共同努力;需要建立健全相关机制,充分发挥政策的导向作用,发挥法律法规的保障作用,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引导和规范社会道德生活。当我们对“三感”从知到信,懂得感动、常怀感激、学会感恩时,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就会得到更多的传承弘扬,我们这个社会才能更加和谐。(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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