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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维权”催出交房日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9日00:54 华夏时报

  本报记者王琦报道昨日上午,数十位翠城小区3、4期业主在“二次维权”后,盼来了开发商的交房日期公告。

  25日上午10点,近70位业主来到大厦前。业主代表表示,3月11日,业主第一次“维权”时曾提出“明确交房日期,修改‘违约金最高上限是总房款的3%’的条款”的要求。但当时没得到令业主满意的答复。到11点,北京住总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李作

扬来到现场答复称,最迟周二早晨书面答复。

  昨日上午,翠城小区售楼处的一扇玻璃门上贴出了告示,在这份加盖有北京住总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红章的告示上称,AB3、5号楼今年8月底交付使用,AB2号楼10月底交付使用。CB1、2、4、6、8、10号楼明年4月底交付使用,届时仍不能交付,住总将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赔偿金。

  多位业主表示,对告示没有修改“违约金最高上限是总房款的3%”不满,将在近期组织第三次“维权”。

  北京市亿达律师事务所谭建国律师:北京住总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这份告示具有法律效力,可以看做是北京住总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承诺,如果以后有违反告示的现象,翠城业主可以将这份告示作为一项有力的证据提交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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