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被撞伤 流产索赔偿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9日01:05 东南快报 |
本报讯孕妇李英(化名)与小客车发生碰撞受伤,导致流产,驾驶员却拒绝赔偿。 李英诉称,2005年12月7日8时40分许,她在湖里水上乐园附近路上,与张云(化名)驾驶的小客车发生碰撞,她受伤流产。她受伤后被送医院治疗18天。12月12日,交警对此事故作出认定:张云负主要责任,李英负次要责任。 因赔偿事宜无法达成一致,李英将张云告上法庭,要求赔偿误工费、营养费等共计35337元,其中精神损失1万元。昨日,厦门市湖里区法院正式立案。 记者 薛德芳 实习生 黄蕾 通讯员 秋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