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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建议《交通安全条例(草案)》三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9日01:43 东方今报

  今报郑州讯 “这个条例关系到9700万人的生命安全,决不能草率,建议三审。”昨天,在分组审议《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草案)》时,多数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针对该条例应该开一次听证会或者网上征集意见,充分体现民意。

  多数委员建议三审

  “这个条例关系到全省9700万人的出行安全,所以更应该增加立法的透明度,广泛听取方方面面的意见。”昨天,参加第一组讨论的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徐国红率先发言,亮明自己的观点。他说,这么重要的一个法规,如果只是开会调研,如果不在网上、媒体上公布草案,听取广大群众的意见,不搞听证会、讨论会,就很难体现民意和公平。

  “交通无小事,本《条例(草案)》应该解决带普遍性、很突出的问题。”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张程锋在分组讨论时,列出了应该着重解决的超速行驶、超载等9大突出问题。”他说,《条例(草案)》的制定需要集思广益,让所有人都来参与讨论,本身就是很好的普及教育。这也符合我们制定本条例的目的:保证道路交通安全,让大家都“学走路”、“会走路”、“安全走路”,平安回家。

  罚款多少,得听听群众意见

  本次审议过程中,有很多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条例(草案)》规定的罚款不太合理。徐国红说,涉及罚款的条例,不应该参照北京、沿海地区的标准。他们那里收入高,咱们是中部地区,经济没那么发达,罚款的标准就不能定得太高。根据河南的省情,罚款标准多少为宜,这应该听听老百姓的意见。

  张银海表态,处罚要以教育为主、罚款为辅,体现以人为本。《条例(草案)》中规定的惩罚太单一,罚款额度也太多。比如第54条规定,前方受阻时如果把车停在网状线区域内等候,就要罚200元,有点狠了,谁受得了呀?

  “公安部门应该收支两条线,所有罚款必须上缴财政,而公安机关办案的经费,需要多少再由财政拨付。”张银海还说,一定要给人留下“交警罚款不是为了鼓公安系统腰包,而是为了维护交通秩序”的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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