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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学术不端应打击和防止并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9日01:48 东方早报

  中国社会科学院 李隼责任编辑 刘景 任大刚

  日前,因涉嫌学术造假,原清华大学医学院院长助理刘辉被清华大学撤销教授职务并被解聘。学术腐败的泛滥,已经到了要引入外部力量进行他律的时候,清华的做法明确地表明了决不姑息的立场。可以想见的是,至少在清华大学,靠学术不端来混日子的人好日子不会太长。

  除了打击的态度,我们应该反思的是,在我们的大学教育与科研管理工作中,是不是存在着逼良为娼的制度性因素,有没有鼓励学术盗匪的“无形之手”?总的看来,还是有的。

  其一,不切实际的、过高的培养目标定位把莘莘学子引入歧途。负责任地讲,现在的高校中,随便拿出一篇学位论文或毕业论文,想从中找出违反学术规范的毛病来,并不困难。在文科论文中,要求观点的原创和引文注释的详尽,更是一篇难求!但大多数学校还是把这两点要求写进了硬性的学术规范中去。如何执行?———根本执行不了。

  其二,背离科学规律的科研学术评价标准将科研人员推下道德高坛。当下的高校,除了校名上有明确的“职业技术”字样的,都惟恐丢了“研究性大学”的高帽,似乎不“研究”,就不“大学”了。各类大学的功能似乎只有研究这一“终极价值”。这个定位决定了各个高校不断在人事制度改革中提高科研学术评价标准,不问青红皂白,惟“论文发表”马首是瞻。完全忽视科学创造规律,忽视科研质量,片面追求数量,追求科研快枪手,其结果可想而知。

  一个矢志以科技发展为核心动力的国家与民族,当然不能容忍学术腐败大行其道。然而,笔者还是唏嘘不已:刘辉事件真是一个不幸的事件。跟韩国的黄禹锡事件一样,无论对个人的教育,还是对社会的培养,都是一种奢侈,一种浪费。 中国社会科学院李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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