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一个警示牌 六个部门说“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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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9日01:49 东南快报 | ||
(图)文华小区那条“断头路”的尽头就是一条河,旁边没有任何标志 本报讯“断头路”断送了一名年轻的哥的性命(详见本报3月27日A4版、3月28日A20版报道)。昨日下午,身亡的哥的尸检报告已经出来,但警方拒绝透露其中详情,警方表 示今日将对事故的士的刹车痕迹等细节进行检测,事故责任认定结果一出,即会通知死者家属。本报昨日推出“断头路”举报电话(0591-87806110)后,接到了不少市民来电,记者对大家反映最为强烈的文华小区两边的“断头路”——长春路和轻轨路(规划路)进行了调查采访,令人意外的是,居民立上一个警示牌的要求,竟有六个管理部门说“不”。 居民反映: “断头路”事件不断 3月26日在金山金华路的士落河事故发生后,的哥的死亡和事故责任认定的不清,以及相关部门对“断头路”的推脱,令文华小区的居民开始坐立不安,因为在他们家门口,就有着两条“断头路”——长春路和轻轨路。 记者在现场看到,这两条“断头路”一前一后,平行横在小区两边,直接通往凤板河,路上没有任何警示标志,也没有任何路障,岸边一小排居民种植的菜地成了河与路唯一的阻隔。 路边店老板施先生说:“这个路口(长春路),大事没有,但小事不断。”好几次,施先生看到有的士或是私家车在菜地边急刹车,有时候甚至会直接冲进菜地里才停下。“每次看到这种情况,都要为他们捏一把汗,真叫人担心。”施先生说,看到有事故发生,他也曾多次打电话向市政部门反映情况,但都没有得到回复,警示牌和路障也迟迟没能立起来。 一个警示牌: 六个部门说不 昨日下午,在文华小区业主的请求下,记者将所了解到的关于文华小区“断头路”的情况向各相关部门反映,得到的却都是“不”的声音。 市政工程处: 不属市政管理 和金华路一样,福州市政工程管理处工作人员接到反映时,立即进行了查询,结果是长春路和轻轨路属区建小道路,并非市政管理范围。工作人员认为,该事应该找晋安区建设局解决。 晋安区建设局: 谁修路谁负责 “你们要反映长春路的事情吧?那你们得找鼓山镇政府。”听到记者要采访,晋安区建设局市政科一位负责人先说出了记者的采访目的。他说文华小区的居民已多次向他们反映这个问题,但长春路是鼓山镇政府出资修建的道路,按照《福州市城市道路建设与管理办法》规定,谁修路,谁负责,而区建设局只负责一些大路。 鼓山镇政府: 谁开发谁建设 “谁开发,谁就该建设。”这是鼓山镇政府城建办潘主任对辖区两条“断头路”的答复。 潘主任认为,文华小区是由永同昌公司投资开发的,如今小区已经开发利用,并已入住,长春路是他们的配套道路,道路的修复应该由开发商来负责。 文华小区物业管理处: 只管小区内的事 对于门前的长春路和轻轨路这两条“断头路”,文华小区物业管理处郑主任说自己早就看在眼里,但物业只管理小区内的事,出了小区大门,就由不得他们插手了。 对于镇城建办潘主任关于修路该由开发商负责一说法,郑主任说:“那是有关部门在推脱责任,城市道路的修建和养护不该落到小区来管理,况且,小区开发商已结束福州的投资,转到北京。” 市内河管理处: 没钱修护栏 “我们处哪来那么多钱修护栏啊?”福州市内河管理处吴科长大倒苦水。吴科长说,内河沿岸护栏是该由他们修建,但资金短缺成了他们最大的问题。 市规划局: 拒绝接受采访 就市级重点规划道路轻轨路的“断头”问题,记者还试图采访市规划局,但该局值班人员以主任不在为由,拒绝发表意见。 记者 张学得 实习生 苏振煌 文/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