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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者养老保险补六成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9日02:12 时代商报

  时代商报讯(记者 王术)昨日,沈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宣布,沈阳将在今年开发万个公益岗位专待就业困难对象。已经实现灵活就业的,财政部门将按养老保险费的60%给予补贴,按社会平均工资和单独统筹地区确定的缴费比例,给予全额医疗保险补贴。

  这1万个公益性岗位将按照“谁开发,谁补贴”的原则,分别由沈阳市或区县财政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其中,沈阳市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其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

补贴将由市财政承担;区县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其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将由同级财政承担,市财政将按岗位补贴标准的60%和社会保险费的70%给予补贴。

  对其他各类用人单位招用大龄就业困难对象,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沈阳市财政将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30%给予岗位补贴,按单位所招人员缴纳的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费企业承担部分的30%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劳动部门表示,在公益性岗位工作超过3年的,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可相应延长,其他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对象的岗位和社保补贴暂定3年。

  与此同时,劳动部门还专门制定了对大龄灵活就业人员实行社会保险补助的援助措施。即2007年12月31日以前,对持《再就业优惠证》的“4050”人员灵活就业后给予社保补贴援助,期限暂定3年。其中养老保险按自由职业者身份参保或续保,沈阳市财政按所缴养老保险费的60%给予补贴;医保原则上参加住院统筹,不建立个人账户,沈阳市财政按社会平均工资和单独统筹地区确定的缴费比例给予全额补贴,期限暂定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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