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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查信用再放贷 我市银行个人信用数据库建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9日03:00 青岛新闻网

  先查询客户的信用如何,然后再放贷正在成为岛城各家商业银行的共识。记者近日从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获悉,自去年七月份开始联网运行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为堵住个人不良贷款行为的发生增添了一道“防火墙”,成为商业银行判断客户信用程度的“参谋”,其重要性正逐步显现。

   查询量剧增

  据人民银行相关人士介绍,目前,人民银行已经建成全国集中的个人基础信用信息数据库,该数据库已经采集了4.86亿条自然人信息,全国3/4的个人信贷数据已经入库,囊括了自然人所有的借款、信用卡和结算账户信息,金融机构日查询次数逾20余万次。青岛市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及青岛市商业银行分别于2005年7月、8月成功实现了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全国联网。

  目前,各商业银行已把查询个人信用报告作为信贷审查的一个关键环节,把良好的个人信用作为核准个人信贷业务的必要条件。全国征信服务中心反馈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周报数据反映,青岛地区金融机构周查询次数呈快速增长趋势,从2005年7月初的每周597次剧增到目前的每周5000多次。

  据介绍,只要在银行有贷款或者信用卡的个人,就会自动在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拥有个人信用报告,办信用卡也会拥有个人信用报告。这些数据包括三部分:身份识别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工作单位等;贷款信息,包括贷款发放银行、贷款额、贷款期限、还款方式、实际还款记录等;信用卡信息,包括发卡银行、授信额度、还款记录等。

   信用遍布生活的方方面面

  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不仅仅收录与银行相关的信用信息,随着数据库建设的逐步完善,信息还包括个人支付电话、水、电、燃气等公用事业费用的信息,以及法院民事判决、欠税等公共信息。

  据介绍,目前,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已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中国网通(集团)青岛市分公司分别进行了“非银行信用信息共享协议”签约,将进入申请执行阶段的重大经济诉讼信息、纳税人欠税公告信息和纳税人走逃失踪公告信息、固话欠费6个月以上的欠费用户信息等信息纳入了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信用信息平台,为我市银行加强信贷风险管理提供了更加全面的信息支持,同时促进了社会信用意识的进一步增强。

  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的信息并不是随便就可以查看的,因为它是商业银行和个人之间的借贷信息,只向个人的借款银行和其本人提供,不对社会公开,而银行也需要得到个人的同意才能够查看。

   企业也有诚信报告

  其实,不仅仅是个人在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拥有自己的信用报告,企业在银行信贷系统中同样有一份属于自己的信用报告。

  人民银行在1999年开始建立银行信贷系统,2002年实现全国联网,是一个国家、省、市三级存储的数据库。这个数据库以城市为单位,利用现代化通信和计算机网络技术,为金融机构提供企业基本信息、信贷业务信息(包括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保函及授信等)、信贷资产质量及企业重大事件(包括欠息、逃废债、经济纠纷和直接融资)等信用咨询服务。2005年末,青岛市各金融机构的信贷业务入库率超过99%,收录信贷客户信贷3万余户,信贷业务记录300多万条。青岛市各金融机构2005年月均查询次数达1.77万次,比上年增加5000多次,通过查询系统拒绝贷款约占申请贷款总数的2.3%,在防范和化解信贷风险、提高商业银行的信用管理水平方面已经发挥了积极作用。目前该系统正在升级,将于今年6月底升级为全国集中统一的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本报记者 傅军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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