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再焚烧处理假冒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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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9日04:54 重庆时报 |
本报讯(记者林克勇)市工商局日前在回复一市民来信时透露,该局正准备拟发文件,明确要求不再以焚烧方式处理假冒伪劣商品,必须考虑环保因素,改进方法,把好事真正办好。 今年“3·15”,我市某区县在中心城区露天焚烧假冒伪劣商品。一署名“李莉”的市民给市工商局写信,认为这种行为不妥,建议执法部门改变露天焚烧假冒伪劣商品的做法 ,避免污染环境。市工商局虽在公开回复中表示将不再以焚烧方式处理假冒伪劣商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