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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风天施工扬尘 最高罚款两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9日06:12 北方晨报

  本报讯 冯昊 记者刁巧云报道 四级风以上天气,从事能够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最高将被罚款两万元。昨起,鞍山市环保局开展整治扬尘污染专项行动。

  鞍山市环保部门要求城市周边废弃尾矿库、尾矿库干坡段、排岩场、采石、碎石场等易产生扬尘部位,必须采取复垦、生物覆盖、喷洒覆盖剂等有效措施,控制扬尘污染;在风速四级以上时,必须停止产生明显扬尘的建设施工作业,并采取覆盖、洒水等防尘措施。

如发现从事产生扬尘的活动,环保部门将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以两万元以下罚款,对逾期仍未达要求的将责令其停工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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