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许经营期限不再细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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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9日07:33 潇湘晨报 |
本报讯哪些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可以放开?经营期限多少年?《湖南省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条例(草案)》出台后,引起了各方重视和关注,经审议和听证会后,该条例草案综合各方意见进行了修改。今日,省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将对一审修改稿进行审议。 去年,《湖南省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条例(草案)》提交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后,又召开了立法听证会,经营范围、经营期限、经营授权等方面均成为委员们和陈述人争 论的焦点。综合各方意见,法制委员认为,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涉及不同行业的不同项目,具体情况差别很大,经营期限应当根据行业特点、投资方式、投资规模以及经营者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在精确测算的基础上科学地予以确定,因而不宜统一作出具体细致的规定。但是对特许经营权设定最长期限,是特许经营权的内在要求,因此,修改时对特许经营期限不再细分,只作原则规定:特许经营期限应当根据行业特点、经营规模、经营方式等因素确定,最长不得超过30年。记者 周华平 实习生 贺亚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