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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降低法援门槛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9日07:35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本报海口3月28日讯(记者 纪燕玲 实习生 唐海英 通讯员 高秋萍 文之)记者从今天召开的2006年海口市法律援助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海口将采取健全法律援助网络、降低法律援助门槛等措施,让更多困难群众获得法律援助:对残疾人、未成年人、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伤赔偿、家庭暴力等案件,不需要进行经济困难审查,直接提供法律援助。

  今年,海口法律援助受理程序将更简单,审核时间也大大缩短。对法院给予司法救

助和法律援助机构建有档案并符合法律援助案件范围的当事人,不再审查其经济困难条件,直接提供法律援助。受理法律援助申请,由过去的10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做出是否给予法律援助的决定,对情况特殊、紧急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

  据了解,海口市法律援助的经济标准,由市政府规定的城市人均月收入221元、农村人均月收入93元的低保标准,放宽至家庭平均月收入1000元以下。同时,对残疾人、未成年人、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伤赔偿、家庭暴力等案件,不需要进行经济困难审查,直接提供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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