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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百万索赔拷问金版《孙子兵法》著作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9日08:23 法制日报

  本网北京3月28日讯 王文波 记者李松 见习记者黄洁 中央文献出版社原总编辑郭永文先生参与了金版《孙子兵法》编校工作却没有获得相应报酬,在索要未果之后,将该书的策划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告上法院,索赔高达708万元的各种报酬和赔偿。今天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著作权纠纷案。

  原告郭永文先生在他的诉状中称,他受北京中金基业科技公司和其法定代表人常文

光之邀,共同开发金版《孙子兵法》,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内,他参考宋版本十一家注《孙子兵法》,完成了该书的古文编校及相关工作任务,享有该演绎作品的整体著作权。当时郭先生与常文光等口头约定了有关报酬方面的事宜,当郭先生事后索要报酬时却遭到拒绝。故郭先生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常某及北京中金基业科技公司支付报酬并赔偿经济损失计708万余元,赠送样书一部。根据郭先生的说法,金版《孙子兵法》在海内外共发行1万套,国内的定价近2万元,海外定价为4600美元,总价值3.8亿元,目前,这批书已经卖光。

  被告方北京中金基业科技公司和常文光的代理人则辩称,《孙子兵法》的著作权属于孙子本人,并非原告,也不属于被告。如果仅仅是在宋本的基础上加些标点,根本不会产生著作权,因此原告无权主张著作权。关于金版《孙子兵法》的销售情况,中金基业公司的说法正好相反,其代理人称销售情况并不理想。此外,该公司承认原告参加了该书的部分校对工作,但认为已经向原告支付了报酬,两个月时间内共支付郭先生2000元,分两次由单位的司机送到郭先生家中。郭先生则认为,两次收到1000元钱一次是因为他出席了金版《孙子兵法》的首发式,为劳务费。另一次则是过春节时常文光让司机送的慰问金。

  法院没有当庭宣判,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责任编辑 郑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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