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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警营内部和谐公安形象好转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9日08:24 法制日报

  本报北京3月28日讯 记者翟惠敏 公安部党委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全国各级公安机关组织民警认真学习领会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论述,加深对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认识,增强践行“八荣八耻”的自觉性,努力做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实践者和推动者,为促进警营内部的进一步和谐、公安形象进一步好转、良好社会风尚的进一步形成做出积极贡献。

  通知指出,公安民警能否树立和坚持社会主义荣辱观,直接关系到执法方式、执法

水平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直接关系到构建和谐警营、和谐警民关系和和谐社会。通知要求,各级公安机关紧密结合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实际,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与加强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结合起来,与巩固“大接访”成果结合起来,与深化“大练兵”结合起来,与查找党性党风、思想道德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

  公安部党委要求全国各级公安机关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真正把“八荣八耻”的口号叫响警营,使广大公安民警对“八荣八耻”入耳、入脑、入心,把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要求自觉落实在行动上,体现在各项公安工作上。要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作为公安廉政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弘扬真善美,摒弃假恶丑,树立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道德观念,促使广大民警身体力行并大力倡导遵纪守法、艰苦奋斗等良好道德风尚,反对并坚决抵制违法违纪、骄奢淫逸等丑恶现象。

  公安部党委要求全国各级公安机关切实把此项工作摆上重要日程,明确目标任务,采取有效措施,动员和整合各方面资源与力量,保证活动取得实效。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干部要努力做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模范代表,为广大公安民警做出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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