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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完善独董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9日08:24 法制日报

  本报北京3月28日讯 记者周芬棉 上海证券交易所近日举办了第一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培训班,上交所副总经理周勤业在开班典礼上表示,独立董事制度有待完善,主要从纠正认识误区、独董群体构成及选聘制度改革三方面入手。独立董事制度要进行完善,首先要纠正3个认识误区。

  误区一是希望独立董事能解决上市公司的所有问题,误区二是寄希望独立董事作为

上市公司监管的延伸,误区三是希望独立董事代表小股东的利益。周勤业说,独立董事作为董事会的一员,不可能解决上市公司的所有问题,也不应该成为监管部门监管手段的延伸,它应当做的是要对全体股东负责,而不是只对小股东负责。纠正了对独立董事的认识误区,其职责才不会走样。

  目前,独立董事的群体构成主要有三类,包括专业学者、中介机构代表和高级管理人员,但高管人员比例较低。周勤业认为,聘请其他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作为独立董事,优点在于其在任职过程中可以为该公司提供丰富的管理经验和先进的决策模式,因此应该增加高管人员作为独立董事的比例。

  就独立董事的选聘制度改革,周勤业表示,最近证监会出台《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对独立董事制度都有新的要求,总体趋势是独立董事的权利将加大,独立董事的责任也加大。为了提高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应该对其选聘制度进行改革。他建议由一个自律组织作为选聘中介,该中介组织可以是上市公司协会也可以是董事会秘书协会,取得任职资格的独立董事进入自律组织,由上市公司委托自律组织推荐,选聘制度改革将提高独立董事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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