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珠高速湖南段50多辆车因大雾追尾 致2死31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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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9日09:00 中国新闻网 | ||||
两辆撞在一起的货车已面目全非(来源:长沙晚报 刘炬/摄)
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事故现场施救。(来源:长沙晚报 刘炬/摄) 中新网3月29日电 昨日京珠高速湖南段233公里-238公里处连发多起重大追尾事故,据交警介绍,先后有50多台车追尾相撞受损,2人死亡。据不完全统计,有31人受伤。 据《潇湘晨报》报道,该路段由南往北的车道交通一度中断,直到昨日上午11时才恢复通车。 报道称,上午8点半,虽然现场交警拖走了许多事故车,但仍有33台受损的车停在现场。由南往北的车道堵车十分严重,从233公里处往南走,几乎每10步就可看到两三台事故车停在路上,车头车尾都完全变形。其中马家河泉源村下荆塘组路段的一起追尾事故最严重,6台车撞在一起,最左边的一台车冲上了公路隔离带,驾驶室扁了半边,最右边的小货车侧翻到路边排水沟中,事故车辆把路堵得严严实实。 据不完全统计,当天,湖南省株洲市一医院接收了11名伤者,株洲市二医院接收了12名伤者,湘潭县中医院接收了8名伤者,其中,一名伤者因伤势过重,在送往医院途中死亡。 负责处理此次事故的潭耒大队马家河中队中队长杨晓刚介绍,事发时潭耒高速起了大雾,能见度很低,且该路段有不少地方正在进行路面维护施工,对行车造成一定影响。 他表示,根据相关法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遇有雾、雨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应当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和前后位灯,如能见度小于100米,还必须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4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50米以上的距离。 杨晓刚称,在此次事故中,很多司机未按规定开启警示灯、在恶劣天气高速行驶等原因是诱发车祸的首因。(王兴夏 杨智 高 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