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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研究是否打入气价成本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9日09:43 南方日报

  人大代表“一对七”询问管道气初装费,广州物价部门表示——

  正在研究是否打入气价成本

  初装费属什么性质的收费?

  初装费收费文件依据何在?

  为什么收了3000元—3500元的初装费后还要收300元的“安装费”?

  政府有关部门能否考虑取消这笔费用?

  本报讯昨天上午,广州市人大代表朱永平就城市管道燃气初装费问题询问有关部门,并就该项收费是否合法等提出质疑。市物价局负责人表示,目前该局正在调研是否要取消管道燃气初装费,取消后如果要打入气价成本,则一定会进行价格听证。

  询问的一方是广州市人大代表、广东大同律师事务所主任朱永平,答复的一方是分别来自广州市物价局沈志超、市市政园林局副局长骆宁安、市煤气公司总经理程国平等七名负责人。

  一问

  初装费收费依据是什么?

  据了解,目前广州市管道气初装费按穗价[1996]53号收取,低层建筑(9层及低于9层)每户3000元,高层建筑(10层及10层以上)每户3500元;若需安装热水器,加收300元安装费。朱永平提问,穗价[1996]53号文件制定的背景是什么?依据何在?

  回应:市物价局价格处处长梁元斌介绍,广州市油制管道气于1987年动工,当时政府投资3.25亿元,以外的资金需要从多种渠道筹集。当时市政府曾印发《广州市燃气建设工程集资办法》,规定凡是城市管道气的用户,都要一次性交纳集资费,个人用户为每户1000元,其中用户自己出300元,用户的成员单位出700元,没有成员单位的则由用户全部承担。“从1988年到1996年一直按照上述办法执行。”沈志超说。1996年4月,物价局又针对管道燃气初装费作出批复,文中明确提到“为解决管道煤气新建工程资金,同意煤气公司向新用户收取初装费”,即现行标准。

  二问

  价格法有无此项定义?

  朱永平提出,如果管道煤气属于公共事业,那么收取“初装费”就不合理;若是集资或投资,用户就拥有部分煤气管道等设施的物权,这些设施就属于用户所有;如果是借贷,就应该给用户计发利息,否则就是无形中将公众的钱变成了自己的固定资产了。朱永平进一步提出,管道气初装费究竟属于什么性质的收费?是集资、投资、借贷,还是赞助费?政府定价目录里有没有这一项?

  回应:梁元斌说,收取初装费是管道燃气行业中的普遍现象,目前全国各地只要有管道气的都有这项收费,但由于名称各不一样、标准也不尽相同,因此国家的政府定价目录里没有明确定位,只是将其归入了“垄断性行业收费”之中。

  三问

  初装费为何不听证?

  朱永平还指出,依据1997年出台的《价格法》第23条: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建立听证会制度,目前水价、电价、数字电视收费等,都有价格听证,管道气初装费为何不见听证?

  回应:梁元斌对此给出两点解释:首先,管道气初装费依据的是穗价[1996]53号文,其出台时间在《价格法》之前;其次,1997年虽然《价格法》出台了,但等到真正实施却在2002年,而广东省则2003年才实施政府定价、听证目录制度。“按照现行规定,管道燃气价格应列入听证制度,但初装费并未列入要听证的范围。”梁元斌补充道:“这是历史延续下来的一项收费,曾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后是否要取消正在研究之中,如果将其打入气价成本,则到时一定会组织听证。”

  四问

  另收安装费合理吗?

  朱永平表示,不少市民向他反映:购楼后交了3000多元初装费,开通热水器时又要交300元“安装费”,这合理吗?“如果未经物价部门批复,那就是乱收费!”朱永平说。

  回应:“广州市物价局在2000年时发出关于管道燃气费用的补充通知,其中规定初装费不含热水器安装费,如果用户要煤气公司安装,则需另交300元。”梁元斌就此解释,初装费与安装费属于不同概念,有一些用户家里用的不是燃气热水器,他就不用交安装费,“安装费是根据用户需要而收取”。

  管道气初装费该不该取消?

  市政部门:

  管道气价理顺前不应取消

  市政部门以前曾表示,由于管道气设施的建设工程量大,政府投入了前期启动资金,但仍难以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需求。而且,当前的管道气价格并未完全体现成本,燃气经营企业难以从气费中安排资金进行扩大再生产。因此初装费的存在有其必要性,“在管道气价完全理顺之前,不应取消初装费”。

  朱永平:

  法律依据不足应该取消

  “如果明年还能当代表,我一定提议取消管道煤气初装费!”昨天,深谙法律的朱永平表示,市政部门的解释可以接受,但是初装费的法律依据不足,应依法“消失”。他表示,之前已经交了的用户退回的希望很小。关于300元的热水器安装费,他认为,“没必要那么高,一般20元—50元足够了”。

  市民声音

  赞成取消初装费反对打入气价

  本报讯昨天下午,记者在北京路、五羊新城等地随机采访了数十位市民,其中过半人表示非常关注管道燃气使用费问题,希望能够取消或者降低,但不希望转嫁到气价成本中去。

  “我们买房之初都要交3000多元额外费用,后来才明白那是管道气初装费。”王女士表示,一般开通了管道煤气就会终身使用,煤气公司应当提供初始设备,所以希望能免初装费。

  “完全免费可能对煤气企业也不公平,最好是能降低一点,政府再补贴一点。”“3000多元实在是太贵了。”“这个门槛相当高,所以我们一直没用管道气。”……采访中,绝大多数市民表示,现行的管道气初装费是生活中一笔不小的负担。没有使用管道气的人则表示,这道门槛也是他们不用管道气的一个最大顾虑。

  有部分市民还提出,一旦管道气初装费打入气价成本,则意味着气价要涨,并且将终身“多交钱”,“也许交出去的比3000元要多得多”。因此,建议政府有关部门慎重考虑此事。

  另外,已经在用管道气的家庭则表示,如果今后取消初装费提高气价,则对于他们来说有失公平,尤其是刚开通的用户。如果可以退钱的话,那么要制定详细的细则,否则那些使用年限不同的人都会觉得不公平。

  人物档案

  朱永平

  广州市人大代表、广东大同律师事务所主任。他每年都要提出10件以上的议案或建议,他提出的在广州市所有公共场所和交通干道加装电子眼的建议,对全市社会治安环境的改善起到了推动作用。在今年的两会上,他要求公布对执信中学、协和小学挪用千万元捐资助学款发奖金的处理结果。

  专题采写:

  刘静陈洁娜毕式明陶达嫔

  专题摄影:符超军张由琼

  图:

  询问结束后,朱永平回答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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