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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交保证金工程才开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9日09:54 南方新闻网

  先交保证金工程才开工

  广州建筑业拟全面推行工资保证金制度,防止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

  本报讯(记者肖小冰通讯员张丽春)广州市建筑行业将全面推行工资保证金制度,保障农民工权益。新华社前日发布《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中,提出对发生

过拖欠工资的用人单位,强制在开户银行按期预存工资保证金。记者昨日从广州市劳动保障局获悉,该局已经作出部署,要求在建筑行业普遍推行预存工资保证金的制度。

  萝岗试点预存160余万

  在广州,因为拖欠工资而引发的群体事件中,建筑行业占了半数以上,在萝岗区,该区劳动部门接到的劳资纠纷群体性事件当中,建筑业高达90%。

  为有效防止建筑行业欠薪问题的发生,广州市萝岗区去年底在全市率先出台了在建筑行业建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细则,要求建筑企业雇佣农民工施工,必须在工程开工前向区劳动部门缴纳总工程造价的3%、同时不高于100万元的工资支付保障金。据萝岗区劳动监察大队大队长李战介绍,目前已经有近20家单位交纳了160多万元的保证金,占施工单位总数的1/8左右。

  广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支队长廖翔达表示,上周劳动部门已经就建筑行业建立工资保证金制度召开了专门会议,要求各区、县级市展开该项工作。

  工资支付监控系统建成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张杰明强调,今年劳动保障部门将下大力气提高劳动合同率,特别是建筑施工企业、饮食服务业和劳动密集型加工企业签订劳动合同要上一台阶。而鉴于劳动保障监察人员极为缺乏的情况,今年将在白云、天河、番禺试点建立劳监协管员队伍,据悉,这三个区招募的200余名劳监协管员已经开始培训。

  此外,为保护农民工权益,劳动部门一直在严厉打击黑中介,监督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购买社会保险,遍布各区的劳动工资支付监控系统也在全市建成。对于违法使用童工的更是一直保持高压态势,一旦发现情节恶劣的将给予每使用一人每月最高罚款1万元的处罚。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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