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单位未缴社保员工可随时离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9日09:55 南方新闻网

  劳动合同法(草案)为劳动者维护权益提供新方向

  单位未缴社保员工可随时离职

  本报讯(记者周贵明)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近日公布的《劳动合同法(草案)》,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有私

企称,该条文将对企业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劳动合同法(草案)》第三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四)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广州的廖律师称,很多劳动者起诉单位未买社保,但法院以应由劳动社会保障部门处理为由不受理,致使该问题很难解决。《劳动合同法(草案)》的上述规定,将为劳动者维护权益提供新的方向。

  “我自己都没有社保”,某家具公司老板杨经理承认,他没有给公司员工买社保。杨经理认为,如果不买社保员工可随时辞职,想走就走,会对生产产生重大影响。“但社保全部买齐,相当于给员工增20%的工资,那样成本太高,所以将来也不会买社保。”

  (南方都市报)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