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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的组装活每天要干12小时,和正式职工同工却不能同酬 职高学生实习竟成廉价“打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9日10:01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核心提示

  信阳市一职高二年级的63名学生按照学校的安排,南下广东东莞实习,却发现真正的实习和校方的动员报告中所说的大相径庭。他们干的是没啥技术含量、简单的组装活,每天要工作12小时,工作量一点不比正式工少,待遇却不足正式职工的六分之一。经过罢工斗争,实习学生昨日终于和厂方重签协议,实现同工同酬。但他们每月仍需扣除部分工钱,支

付给中介方。

  学生和家长们质疑:这到底是实习还是劳务输出?是谁在层层盘剥学生的劳动力?

  63名学生南下实习

  校方动员:实习工种为流水线作业或自动控制操作,不要求学生完成正式职工的工作量

  3月5日,信阳市一职高二年级的63名学生告别父母和学校,南下广东东莞,进行教学实习。

  行前,一职高多次对学生进行实习动员。校方称:教学实习是职业学校教学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学生通过实习可以了解所学的专业理论知识在实际生产实践中的应用价值,可以在实习过程中进一步理解和深化理论知识……

  该校特别给家长们发了一封信,称学校已经对这次实习活动做了大量深入细致的前期工作,希望家长理解和支持。信上承诺:实习工种为流水线作业或自动控制操作,不要求学生完成正式职工的工作量;学校负责学生往返的交通费用,企业包吃住,每月给学生发放150~200元的日用零花钱。

  “意义这么重大,并且还发零花钱,这样的好事哪里找?哪个家长会不同意啊?”一位学生家长说。正因为如此,该校二年级电子专业技能班和计算机专业技能班的学生几乎一个不落地参与了这次实习。

  实习却成了打工

  职工们说:这实习和我们务工有哪一点差别?你们咋这么傻啊?

  实习学生到了东莞,情况却并不是像校方说的那么一回事儿。一职高给学生和家长说的实习单位是东莞某电子产品有限公司,实习学生一下车,却发现自己走进了该市常平镇松柏塘管理区的竹祥灯业有限公司。带队老师告诉大家:根据需要,实习单位更换了。

  接下来的情况更是超出实习学生的想像:厂方把他们都安排到车间,简单培训后,让他们和该厂员工一起组装灯具。这是一种简单的加工活,几乎不需要什么技术。实习学生每天上午工作4个小时,下午4个小时,晚上至少要加班4个小时,活不重,却比较辛苦。几天后,学生们获悉,他们长达4个月的所谓教学实习,就是每日每夜地这样组装灯具。“这能让我们学到什么?”学生们心里开始嘀咕。

  10多天过去了,学生们都适应了这种活,干得和该厂职工一样好。该厂职工基本上都是外来的农民工。和职工们已经相处得很好的学生不经意间获悉:同样这样干活,职工们每月的工资至少1000元。职工们说:“什么实习?这实习和我们务工有哪一点差别?你们咋这么傻啊?”

  罢工争取同工同酬

  斗争结果:厂方直接和每个实习学生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实习学生与正式职工同工同酬

  “是啊,我们和务工人员有什么不同?”不少学生开始反思自己的实习性质。他们把在厂里的情况通过电话告诉给远在信阳的父母,很多家长也觉得这种实习有问题。

  3月中旬,计算机专业技能班的学生开始正式和带领他们实习的老师交涉,认为这种实习不能学东西,报酬低,要求返校。带队老师要求大家坚持实习,承诺待遇问题和学校、厂方协商解决。该班学生态度坚决,拒绝在问题解决之前继续进车间“实习”。几天后,学校和厂方答应:将每个实习生每个月的“日用零花钱”提高到300元。

  与此同时,实习学生家长在与校方交涉中了解到,实习单位并不是学校直接和厂方联系的。学校和信阳劳动部门的中介机构签订了相关合同,信阳市的中介机构和东莞市劳动部门的中介机构签订了用工合同,东莞中介机构才是和厂方的直接联系人。厂方给信阳中介机构以每人每月550~600元的标准计算报酬。

  “这不是层层转卖学生吗?”有家长质疑称。部分家长经走访律师、信阳市劳动部门后,开始鼓励孩子们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电子专业班的部分学生要求回家、返校。带队老师说:学校规定,谁回家,不发谁的毕业证,由谁的家长赔付来往路费、食宿费。两个班的学生们最后联合起来,提出:如果继续让我们务工,厂方要对我们同工同酬。否则,我们坚决罢工、罢实习。

  3月23日,63名实习学生的维权行动,引起实习单位竹祥灯业公司的重视。在详细了解了学生的具体要求后,该公司认为学生们的要求合理。3月28日,厂方答复学生:改由厂方直接和每个实习学生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工资为每月底薪700元,加班奖金另计,与正式职工同工同酬,折合每月至少千元;合同有效期至今年9月1日。

  变味实习引发争议

  省教育厅:这种将学生送往工厂让学生务工的做法,明显违规,应予纠正

  63名学生松了一口气。但是,事情并不像他们想得那么简单。

  厂方告诉学生,每个月将从每个学生的工资中扣除120元钱,这笔钱支付给信阳市、东莞市的劳动中介机构,抵偿两家机构为引进63名实习学生花费的前期费用。

  家长们和学生们询问,是不是厂方一开始就是足额支付了实习学生的工资,而这些钱遭到了克扣?对此,厂方拒绝回答。记者询问信阳市的劳动中介机构,该机构予以否认。

  学生和他们的家长向记者投诉:明明是教学实习,为什么搞的却是劳务输出?学生正在学习,为啥要让他们去打工?信阳方面的中介机构负责人告诉记者:学生应该在劳动技能、吃苦耐劳上接受培训,让他们体会就业的艰难、走上社会的不容易。选择这样的工种让他们实习,很正常。

  信阳市一职高负责人说:我们对学生进行的是正常实习,是根据教学计划安排的。我们也明确要求学生实习期间不能被当做工人用。我们并不希望学生与务工人员同工同酬。学校的出发点都是为了学生好。

  昨日,记者就此采访了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该负责人明确表示,正常的教学实习,应该是学校付给实习单位一定的费用。这种将学生送往工厂让学生务工的做法,明显违规,应予纠正。

  □首席记者何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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