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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书《孙子兵法》引来索赔708万元官司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9日10:02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本报讯因认为自己编校的金箔本《孙子兵法》以近2万元的价格出售,却没有获得相应的报酬,郭永文将该书制作方北京中金基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和该公司法人代表常文光告上法庭,索赔708万元。昨天,此案在北京第一中级法院开庭。

  郭永文称,2004年7月,常文光请他帮助共同开发一部《孙子兵法》的金书,请他负责主编校的工作,由常文光和中金基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该书的出版,并承诺付给他版

酬。他根据《宋本十一家注孙子》为依据,完成了《孙子兵法》金书的古文编校及相关工作任务。

  郭永文认为,该书的整理、改编、编校及相关工作都由自己完成,应该享有该演绎作品的整体著作权。该书在国内发行5000套,每套定价19600元;国外发行5000套,每套定价4600美元。但常文光和中金基业拒付版酬和相关报酬,侵犯了他的收益权。常文光还把自己署名为总编校,侵犯了他的署名权。

  中金基业的代理人则认为,该书的著作权属于孙子,而非郭永文。常文光则认为,他参与金书《孙子兵法》的工作是职务行为,与其个人无关。至于郭永文主张的“相关报酬”,中金基业已经按每月1000元,由公司的司机分两次转交给郭永文了。对此郭永文表示:“那只是给我的首发会的劳务报酬,并不是版酬。”L□郭莹郭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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