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落槌编造谎言 法官披露拍卖行业四大"猫腻"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9日10:03 中国新闻网 |
中新网3月29日电 据人民日报报道,广州市越秀区法院执行局局长郑永中日前披露了广州拍卖行业鲜为人知的“猫腻”。 第一招:编造谎言,拒绝竞买者 有市民前往拍卖行要求参与竞买。不料,却被告知“法院通知停止这项拍卖”。该 市民到法院一问,发现法院根本没有发出这样的通知。有的拍卖行还故意选择节假日登出拍卖公告,或将拍卖公告登在报纸的中缝等“隐蔽”处,以图不让人看见。更有甚者,故意将拍卖标的物“妖魔化”,称“这个汽车撞死过人”、“这个房子有麻烦”等等,以图吓退有竞买意向的人。 第二招:雇人控制竞买,压低价格 不少拍卖行都雇人在拍卖现场控制场面。这些被雇来的人,有的参与竞买,压低价格;有的在现场游说其他竞买者,“利诱”其放弃竞买。 第三招:不按程序拍卖,提前落槌 广州一黄金地段近270平方米商铺,经过拍卖后成交价为何只有850万元?调查发现,在拍卖师落槌之前,明明有竞买人举牌应价900万元,但拍卖师却视而不见。同时,拍卖师没有按拍卖惯例叫价,且等候竞价的时间过短……这些都阻碍了这次拍卖成交价的进一步提高。上述地段由法院重新组织拍卖后,最后以1860万元的价格成交。 第四招:拍卖成交后“过户”给非竞买人 法院在为拍卖成功的房产办理过户裁定时,常发现这样的情况:来办理过户的人不是当初拍卖会上成功竞买的人。原来拍卖行已经“偷龙转凤”,悄悄将竞买成功的人换成了“自己人”。 针对种种“花招”,广州市越秀区法院规定,拍卖机构必须在媒体重要版面刊登拍卖公告;拍卖会必须全程录像,涉及重要案件的拍卖会执行人员必须到场监督。 另外,规定法院对拍卖标的物的过户裁定只过户给当初成功竞买的人。(吴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