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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发制人”的荒唐《通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9日10:22 红网-三湘都市报

  ◆卢青豪

  无锡市教育局日前出台《2006年全市学校安全及综合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教师不得与异性学生在僻静场所单独谈话,并解释“该规定是出于爱护学生,将潜在的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该《通知》的出台,至少说明了三个问题。

  首先,缺乏基本的法律常识。人与人的正常交往是宪法赋予每一位公民的权利。在学校,教师有解惑释疑的职责,学生则有求知获解的渴望,教师和学生间的沟通交流是必要的,而无论是公共场合交往还是私下场合单独相处,同样是无可厚非的,因为这是宪法赋予他们的基本权利。任何与之相抵触的规定都是违法的,无效的。

  其次,先发制人观念的作祟。暂且不论该《通知》的出台是否受了“先发制人”口号的影响,但其解释:“尽管男教师奸污、猥亵女学生,教师因患有精神疾病而伤害学生的事件在无锡还没有出现,但在国内不少地区都有发生。”则无疑带有明显的“先发制人”的意味。该通知的出台也太天真了,假若如果某教师一心想奸污或猥亵学生,此《通知》也并不能从根本上阻止之。

  第三,一刀切的极端思想。“该规定对教师本身也起到了保护作用,应该说是一项双向保护。”这句话的潜台词之意,就是该规定有效地制约了男教师奸污或猥亵女学生的企图,减少了男教师的犯错误机会,从而达到“既保护学生又保护教师”的双向保护,可谓一举两得,何乐而不为呢!但正如无锡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老师所说:“这一规定‘过分’,对教师来说无疑是一种侮辱,因为有时考虑到学生的心情,老师会采取单独谈心的方式与之交流,以增加学生的信任感。”笔者认为,这种侮辱不仅是对教师的不信任,更是对教师人格的诬蔑,因为该《通知》的出台就是以所有男教师都对女学生有非分之想为假设前提的。而这假设的形成仅仅是因为此类事件在国内时有发生。呜呼,难道无锡市所有男教师在一夜之间都成了假设或嫌疑中的衣冠禽兽之流?

  这让我想起前段时间引发争议的一则报道:“男性领导不能配女性秘书”。想想这类“先发制人”的荒唐之举不断地重演,实在令人可笑,可笑之余又发人深思:诸如无锡市教育局禁止教师与异性学生单独相处的《通知》如果遍地开花,那岂不会全乱了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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