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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低价医疗服务今起全面推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9日10:33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宁波腽肭报讯经过对32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9个社区居委会的试运作后,海曙区面向三类困难群众的低价医疗服务今天起在全区全面推开。各社区居委会将在收集、汇总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后,经上级有关部门审批,这些困难群众将在全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享受到低价医疗服务。这是记者从昨天召开的海曙区深化社区基本医疗服务工作动员大会上获得的信息。

  享受低价医疗服务的对象必须为户籍所在地在海曙、没有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必须具备以下之一条件:(一)持有低保证、扶助证、特困证的;(二)持有残联核发的残疾证的;(三)70周岁以上的。

  低价医疗服务有三方面的优惠:药品费用按采购价格收取;医疗服务费用减免收取,如挂号费、诊疗费、护理费、注射费等;其它医疗服务项目的费用按60%收取,如床位费、手术费、检验费、放射费、超声费等。据低价医疗服务试运行期间25日、26日这两天统计,共有15位社区居民接受了低价服务,人均费用为83.5元,比原来下降了45.48%,人均直接减免费用16元。

  从今天开始,海曙区各社区居委会将统计、汇总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后并上报,然后由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清单人员享受医保的情况进行甄别,后交区民政局再对人员身份进行审核和确认。经确认后的名单,由民政局通过各街道,反馈回社区居委会,由社区居委会代为办理服务对象的医疗服务证。服务对象拿到医疗服务证后,可至全区的各社区医疗机构就医。

  据介绍,该服务证实行动态管理,一年一换,凡串换使用或冒用医疗服务证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享受医疗服务证资格。

  (记者 张建平 通讯员 许玉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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