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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公布40户私有危房 业主须在4月30日前修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9日10:47 南方日报

  区街速递

  本报讯(记者/亓欣欣)记者昨日从广州市海珠区国土房管局获悉,该局最新一批需要抢修的私有危房共有40户,这些业主须在今年4月30日前与房管部门联系危房的修缮事宜,否则该房将由海珠区国土房管局代管维修,房屋在代管期间不得办理所有权的转移和抵押。危房代管维修后将由代管部门出租,危房业主可在危房修理完毕后继续居住该房,但要以租

客的身份向代管部门每月交一定的房租,直到维修金交清才可申请拿回房屋使用权。按照私房租金的有关规定,此批危房的租金平均价格为6.5元/平方米。

  据了解,这批公布的40户危房多建于解放前后,属处理使用的危房类型,即适用于采取适当维修后,可解除危险的房屋。因此,海珠区国土房管局将对自行进行修葺的危房业主进行指导。记者了解到,新一批私有危房抢修名单公布的首个工作日,已有5名危房业主前来询问抢修的相关事宜,业主多数都表示要自己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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