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收费标准上网公示 代表:方便市民“货比三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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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9日10:47 南方日报 |
广州两会 议案(建议)精选 本报讯医疗费用仍然居高不下,去年广州医院平均每一出院人次医疗费用1万多元。昨日,林青等市人大代表向大会提交建议,希望实行医院医疗收费标准网上公示制。 “广州市医疗费用仍然居高不下,并不断攀升。”林青在议案中透露,据广州市卫生局统计,去年广州全市医院平均每诊疗一人次医疗费用达143元,比前一年提高了5.15%。2005年在广州医院住院的病人,人均住院天数为13.1天,比2004年减少了0.4天,但出院者平均每天住院医疗费813元,却比上一年增加了8.40%。2005年广州医院平均每一出院人次医疗费用10621元,比上一年增加了4.96%。 林青说,近年老百姓对医疗收费越来越不满意,主要集中表现在“看病贵”和“医疗收费缺乏透明度”。最近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哈尔滨550万天价医疗费事件”和“深圳120万天价医疗费事件”,暴露了医院管理缺陷和医疗乱收费问题。 为此,林青等代表建议,实行医院医疗收费标准网上公示制。目前各医院大多采用药品收费标准大屏幕滚动公示或电脑自助查询,均属于院内查询,不在医院的患者则无法查询。实行医疗收费标准网上公示制后,可以方便患者在家中查询医疗收费标准,患者还可以比较不同医院的收费标准,做出就医选择。此举还有利于建立医院间的竞争机制,平抑医疗收费,有利于加强社会监督,减少医院为追逐利益而虚开或加大治疗费用。 林青等代表还建议,全面推行门诊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制。2001年12月1日开始实施的《药品管理法》第58条明确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向患者提供所用药品的价格清单。”然而广州地区现在仍有医院不向就医者交付门诊收费详细清单,医院开出的收据上依然是“中药费”、“西药费”、“成药费”、“治疗费”等笼统收费分类。此外,一旦发生医患纠纷,原始明细清单可以为当事人提供客观依据。 本版统筹:谭亦芳陈洁娜 本版撰文: 陈洁娜毕式明刘静 陶达嫔郑佳欣穗仁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