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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警方侦破未上市公司股权“黑市交易”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9日10:59 新华网

  新华网青海频道西宁03月29日电 (记者马勇)未上市公司股权非法交易行为已经成为目前经济违法犯罪领域中的新动向,此类案件在西部地区也已开始露头,28日,记者从青海省西宁市公安局了解到,西宁警方日前侦破一起利用诈骗合同进行的股权“黑市交易”案。

  据经侦人员介绍,3月23日,青海省证监局向西宁警方移交线索,称“福建通富投资顾问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非法买卖未上市公司股权”。接到线索后,西宁警方会同青海省证

监局和西宁市工商局对福建通富投资顾问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依法进行检查。

  经查,这家公司是以经营未上市公司内部股权牟取非法利润的中介服务公司,系彭卓(男,38岁,黑龙江省大庆市人)、王茜(女,34岁,青海省西宁市人)于2005年12月共同出资成立。该公司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超出工商部门核准经营范围,非法经营未批准上市公司西安绿迪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自2005年12月开始,以西安绿迪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将于2006年在美国纳斯达克股票市场上市为名,以每股人民币4.3元购买的股票在美国上市时升值至4美元(约合人民币35元)为诱饵,与购买者签定“股权转让协议书”,从中非法获利。截止3月25日,共转让股份48000股,合计人民币206,400元,非法获利34,895元。犯罪嫌疑人彭卓于3月26日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王茜因病被取保候审,目前该案在进一步侦查中。

  经侦人员表示,非法交易未上市公司股权,是股权交易“黑市”中新的违法犯罪,且群众经济受到损失后,极易引发影响面较大的社会矛盾纠纷,甚至诱发群体性事端。未上市公司股权非法交易行为不受上市公司运做行为规范的约束,而工商部门对超范围经营只能是相应的行政处罚,导致此类案件有法律漏洞可钻,此案如果不是及时发现、及时介入,则社会影响和侦破难度都将增大。(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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